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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下落不明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3日
  丈夫下落不明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咨询:2007年,我向丈夫提出办理离婚手续,但丈夫得知后一直避而不见。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丈夫一直没有露面。现在我想办离婚手续却连人都找不到。像她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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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配偶下落不明可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的,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向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在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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