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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试卷”引热议 法院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哪些因素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6日
  9月14日,一份命题人是主审法官,评卷人是原告、被告的“离婚试卷”在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观音法庭出现。法官称,通过让原告、被告夫妻做题考试,对双方的感情做一个考察,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余地,60分以下可以初步认定婚姻关系岌岌可危。
  近日,宜宾县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离婚试卷”是在离婚案件诉讼调解阶段,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的,试卷由夫妻双方相互打分,分数只是法官获取夫妻感情真实情况、了解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实体权利判断的标准,是否准予离婚,法官将综合全案证据判定。
  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此,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程序。调解在遵循合法、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灵活的手段。“离婚试卷”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创新与尝试。
  这些情况法院将判决离婚
  确认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而夫妻感情破裂并没有客观的、统一的判断标准。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较少。但是,出现某些特定情形时,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试卷”的分数可以为法官调解提供参考,但是,如果出现了法定情形,或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夫妻双方的“考分”很高,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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