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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称挨妻暴打签下“离婚协议”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重庆时报讯(记者胡晓)夫妻二人已“和平”离婚,但丈夫李勇(化名)却将前妻王小萍(化名)告上法庭,称自己多年遭受其家庭暴力,当初的离婚协议是在暴力下被迫签订的,要求法院判定无效,并向前妻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昨日,该案在渝中区法院开庭。

  离婚协议是“不平等条约”?

  李勇是重庆科技学院职工,其妻王小萍下岗在家。去年9月,李勇和王小萍办理了协议离婚。

  在这份“离婚协议”里,李称离婚原因是自己长期嫖娼玩女人,还答应将他在学院分得的一套住房和全部家产划给王小萍和儿子,除此之外,还须每月支付儿子1000元抚养费。

  李勇称协议里面的内容都是在王小萍一家的暴力下写成的,王小萍有时候甚至还动手打他。

  去年9月7日,李勇回到家,却遭到妻子及其家人的拳脚相加和一份事先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上面给他定了嫖娼的罪名,并要求他放弃全部家产,如不答应就是一顿好打。为了不再挨打,李勇只好乖乖地将协议照抄一遍,并在第二天一早在渝中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索要5万精神损失费

  李在庭上说,他每个月固定工资才700元,却要给王小萍1000元!离婚后,他只能住到学校的锅炉房。不是遭了暴打他怎会同意如此不平的条件。他提出,请求法庭撤销这一“离婚协议”,重新公平分割财产,并赔偿自己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李单位的领导、同事等也出庭作证。而王小萍对此坚决否认,表示李勇没有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协议书系被她一家屈打就范,该离婚协议应视为有效。他们的儿子昨日也为母亲作证,称母亲不在家时父亲常带回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

  法官表示,由于家庭暴力难以取证,建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解决此案,法庭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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