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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近四十载 夫妻闹离婚被驳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洪雪)结婚近四十载的李先生多次将妻子赵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声称感情破裂,而赵女士不同意,称丈夫是为要与“小三”在一起。


   记者今日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原、被告结婚多年,虽然时间将他们的爱情与激情慢慢冲淡,但亲情已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凝聚,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据了解,原告李先生与被告赵女士经他人介绍认识,于1981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李某(现已成年)。婚后双方因孝敬老人、夫妻生活、互相照顾等方面问题导致感情不和。李先生表示长期以来,与赵女士几乎不说话、不共餐、不来往、不互相关心,不互相照顾,经济上也相互独立。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称2016年8月自己摔断六根肋骨住院,手术需要家属签字时,赵女士都不顾其死活而拒绝签字。李先生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他先后三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审理过程中,被告赵女士对于李先生的诉求表示不予认可,其表示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家里家外都是自己一人打理。五年前原告开始不往家里交钱,为了减轻生活负担,自己出去给别人做饭。


  赵女士称,李先生2016年8月摔伤及做肾结石手术,都是自己请假去医院照顾他。她说,现自己患有抑郁症,原告一次次起诉要求离婚刺激得自己抑郁症越来越重,甚至出现自杀的幻觉。赵女士表示,即便双方感情出现了危机,有第三者介入,但仍不愿意离婚,希望能够挽救自己的婚姻。


  法官说法:激情虽被慢慢冲淡,但亲情在点滴凝聚


  经法官审理,最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官表示,生活中夫妻之间因琐事产生分歧属于正常现象,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增进理解,并有相互容忍的义务,不宜因生活琐事而动辄诉讼离婚。


  一个家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维系,像李先生与赵女士这样结婚长达近40年的老夫老妻,虽然时间将他们的爱情与激情慢慢冲淡,但亲情已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凝聚,不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夫妻之间应遵从忠实的义务,彼此互相扶持,不论哪一方,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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