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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后丈夫再婚财产旁落,患癌女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6日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红云 记者 林清智)近日,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少年庭调解了一起鼻咽癌患者起诉离婚的案件,令人没想到的是,原告起诉离婚的原因是怕死后财产落入他人之手。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调解员经过联合调解促使双方重归于好。7月12日下午,法院披露了此案详情。


  现代快报记者从句容市人民法院了解到,马女士今年60岁左右,初次见到法官和调解员,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求法官尽快帮她把婚离了、把财产分了。当调解员问她离婚的原因时,马女士却长时间沉默不语,再进一步打探时,马女士不停地哭。


  经调解员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疏导、劝解,马女士才渐渐打开心扉,向调解员说出了不得已的离婚原因。


  原来,马女士和丈夫曹先生之间并无大的矛盾,双方已结婚30余年,2004年,马女士被查出患有鼻咽癌,十几年来一直持继化疗、吃药,丈夫曹先生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她,长期看病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为困难,但夫妻俩始终相互扶持。


  前两年,马女士夫妇所住房屋被拆迁,夫妻俩获得了200平方米的安置房和80多万元现金。生活渐渐好转,但烦恼也随之而来,长期遭受化疗之苦的马女士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担心自己走后丈夫再婚,家中的巨额财产会落入他人之手,遂经常与丈夫争吵要求与丈夫离婚,并分割财产。


  尽管曹先生多次承诺,即使马女士走了自己也不会再娶,但马女士始终觉得没有保障,没有文化又走投无路的马女士最终选择了起诉与丈夫离婚,希望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把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到自己名下,然后再留给两个女儿。


  而曹先生则表示,马女士的身体受化疗后遗症影响,越来越差,离婚后马女士没有人照顾,两个女儿又都有自己的小家庭,曹先生生怕马女士离婚后会拖累两个女儿,而不离婚自己则可以一直照顾马女士,且双方本来就没有矛盾,因此不同意离婚。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首先向马女士解释了继承法的规定,告知马女士,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把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留给女儿,解决了马女士的后顾之忧。随后,调解员从两人婚姻基础、现状以及马女士的身体状况等方面向她分析了离婚的利弊。


  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好协议。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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