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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在国内可以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对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在国内可以起诉离婚

  一、案例:周女和老公杨男都是合肥人,二人在合肥结婚后,均至英国留学。2014年杨男回到了上海工作、居住至今,周女则一直在英国居住。二人常年分居,致使感情破裂。杨男现在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途径:杨男可以到上海常住地所在的区法院起诉离婚。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才有了几点也算不上是原则性的规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上海离婚律师认为:

  夫妻双方一方在国外的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的,无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均须按诉讼程序办理。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国内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国外一方可委托国内律师出庭应诉;国外一方要求离婚的,亦可委托国内律师向居住在国内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起动离婚诉讼程序。

  对“夫妻一方在国外可以离婚吗”“夫妻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一方在国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的问题,均可参照上述规定。总之,夫妻一方在国外时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其程序较为复杂。所以不妨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以便顺利地达到预期的离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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