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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7日

  1、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在国内注销了户口的,应该提交之前的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给出的相关的户籍记载情况的一个证明书。

  2、夫妻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照片。

  3、申请结婚公证的当事人双方一般应该亲自前往办理,如果申请人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办法亲自进行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的人进行办理并且下列的相应材料:

  (1) 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是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用A4纸打印);

  (2) 夫妻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的原件。

  二、关于涉外结婚的一个公证程序

  1、涉外结婚首先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相关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到进行结婚登记的那个国家的外交部门进行相应的办理认证;

  3、送交相关的材料到我国入驻在那个的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只有经过了这三个步骤所确认的文书,才可以在我国国内的法院使用。

  一般来说,涉外结婚的公证的手续是比较麻烦的,所以要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避免在国外进行登记了的结婚证件在国内得不到法律的一个认可。与此同时,一定要按照相关的公证程序进行公证,不然在国外所办的结婚证在国内也是无效的。还需要知道的一点就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一个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是与上面所说的有所不同的,也一定要了解清楚。由于我国是一国两制,所以大陆地区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结婚政策是不相同的,也是要进行公证才可以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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