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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给套房再离婚 南昌高新区法院当庭宣判不准离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徐慧娟、孟李玲 记者薛柏武报道:年轻夫妇为离婚闹上法院,女方要求男方给一套房才能离婚。2019年11月14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庭宣判不准予离婚。


  据介绍,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早在2010年通过网络认识,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儿。王某说,他在婚后得知张某曾与他人生过孩子,并发现张某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两人分居已久,并且张某现处于戒毒期间,两人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法庭上,张某称,王某坐牢5年,其等了5年,并经常送钱让王某改善生活。王某出狱后,自己已主动坦白之前的事情,结婚是王某自愿的。


  “如果王某不要女儿,我要,那王某每月要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还要给我一套拆迁房,否则不同意离婚。”张某说。庭前,承办法官对王某和张某的情况核实后,明确指出双方在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并告知双方年轻可以任性,但不能不承担责任,孩子是两人的结晶,无论两人是分是和,孩子的抚养和成长必须安排好。庭审中,张某坚持,如果王某不给其一套拆迁房,其不离婚。经过庭审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当庭宣判不准予王某和张某离婚。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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